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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學音樂對我來說就是一種語言的溝通方式,甚至有段時間我更擅長用樂器來表達我自己的情緒感受。我認真思考過我都怎麼跟音樂相處,發覺大部分的感官受器皆是耳朵開始,我得先聽出她的情緒、力道或者顏色等,才覺得我是真的有把她想對我說的「聽」了進去。

  國中畢業後我毅然離開唸音樂班這條路,還記得當年頻頻賭氣說「我不要把音樂當作賺錢的工具,因為對我來說她已經是一種享受,如果我拿她來生存,必定會使我對於快樂產生倦怠。」到如今,我22歲仍不後悔我這樣看待我自己喜愛的朋友。

  初學音樂是幼稚園,從山葉之後於六歲緊接跟洪老師學習小提琴;七歲開始隨州麗老師學習鋼琴;十三歲進入音樂班,雙主修理論作曲;十六歲選擇普通班級就讀,音樂自學。一路上學音樂對於我來說是一種解脫,在盲目的教育體制下我對於未來的徬徨擁有的發洩出口。幼時曾經不斷追求獎牌、成績、名聲,常為求獲得肯定而週練十五個小時以上,常見在音樂班體制下看見同學在家長的逼迫下學習,甚至同儕的競爭鬥角在人生上所受到的種種傷害,都讓我不斷思考我學習音樂是為了誰,又為了甚麼目的。

   約莫小五,我跪在大理石地板(那是洪老師舊家的地板材質),很硬、很冰,老師為了教訓我的偷懶處以罰跪。那天回家的路上我沒有辦法停止哭泣,但我也沒有讓我媽知道我很難過。回到家後我拿了大把的美工刀,滑出刀鋒後放在桌上,靜靜的看著,然後就離開桌前。半小時候我媽叫我過去,跟我說我不想學習就自己打給洪老師,告訴老師你為什麼不想學習,媽媽完全尊重你的決定。當下我沒有辦法撥打電話,也就不了了之,現在回想起來,我知道是因為我學音樂是快樂的,沒有辦法放棄。

  小六升國一的暑假我被州麗老師推上司琴的服事,一回生,二回熟,三回開啟我對於音樂的另外一層認識。我開始跟颱風天一起合奏,我跟寂靜自我和鳴,我聆聽大自然給予我所有的回聲。我找回我當初學音樂的快樂,不再是為了追求站上舞台、不再是為了表現好而練習,單純找回與自己相處的方式。

  州麗老師告訴我:「要知道為誰而彈。這個天賦是上帝賜予給你的,上帝隨時可以收回來。所以你要好好使用這個天賦。」我記在心裡。現在我是舞台劇導演,同樣的,舞台劇也是一種語言的溝通方式,而如果沒有從小音樂的陪伴,我可能仍然還在尋找適合我的那條道路,或者我就從此走不出去。我慶幸,還好上帝讓我跟她碰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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